北市区租房 关于调整铜川北市区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的通知

北市区租房 关于调整铜川北市区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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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北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调整
和申请条件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各级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为加快北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有效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利用率,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精神,借鉴其他省市经验,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对北市区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和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护范围和适用条件
铜川市城镇居民和北市区农村户籍居民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1.2倍。铜川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比上年低1.2倍,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以下。
3.申请人家庭在北市镇无住房或北市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
环卫工人和公共汽车驾驶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比上年低1.3倍,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50元以下。
2.申请人家庭在北市区城镇无住房或北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
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自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全日制大专毕业证,毕业后次月起不满5年。
2.申请人月可支配收入比上年低1.5倍,即月可支配收入在3750元以下。
3.申请人在北市区城镇无住房或北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的。
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35岁以下。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比上年低1.6倍,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下。
3.申请人家庭在北市镇无住房或北市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道德模范、铜川好人等的抗日战争退伍军人、离休干部、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一、在北市区申请同级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只需符合住房条件,即申请人在北市镇无住房或该家庭在北市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
二.提交信息
铜川市城镇居民和北市区农村户籍居民
1、铜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收入证明。申请人有就业单位的,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我市的住房证明。
铜川市农民工
1、铜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有效的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我市的住房证明。
环卫工人和公交车司机
1、铜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证书。
4.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我市的住房证明。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1、铜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申请人已婚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3、全日制大专文凭。
4.为在企业工作的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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