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三 )


四,轨道交通政策指标和规划的有效性
——尹光涛(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意见》明确提出,拟建地铁和轻轨线路的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70万人次d-1 km-1和40万人次d-1 km-1,远期客流规模分别在单向高峰时段达到3万人次以上和1万人次以上。初始客运强度和长期客流规模这两个指标具有非常明确的政策导向。
远期客流规模指标的严格执行将对于纠正目前城市决策中存在的盲目追大、只考虑地铁不考虑轻轨的倾向起到重要的纠偏作用。初期客运强度指标属于新提出的指标,这项指标反映的是客流规模总量,是运营的关键指标,在《意见》中突出提出,其意义在于它属于“定效果”的指标。长期客流规模指标提出设置标准的要求,初期客运强度提出设置结果的要求。这些指标不仅是具有约束力的审批条件的规定,也隐含着对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有效性的要求。
5.将轨道交通纳入综合交通体系,实现有序、优质发展
-全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
《意见》将促进轨道交通规划现状、建设规模过度集中、资金落实不足的变化。对于规划师和城市管理者来说,面对重大的政策调整,他们需要更深入地思考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
轨道交通准入门槛内的城市是中国城镇化和机动化持续增长压力最大的地区,应对轨道交通建设速度管控,如何立足可持续发展,及时优化调整高品质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策略?轨道交通准入门槛外的大城市在失去轨道交通近期建设期望后,建设高质量公共交通系统的路径何在?轨道交通建设是当代中国各大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大事件,如何围绕这一大事件完善优化规划体系,切实提高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质量?(1)轨道交通进入门槛内的城市:推动从单一的轨道交通模式向多层次、一体化、高质量的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过渡。
(二)超越轨道交通进入壁垒的大城市:重新审视BRT建设,推动客运走廊逐步升级。
(3)完善规划体系,加强与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相衔接的近期城市建设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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