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才 2019年济宁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三 )


对于已进入市级“人才计划”面试环节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人员,由市政府直属部门或县(市、区)因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专业对口、适岗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安置在其所属空事业单位。符合使用条件的人才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市、县人才库,滚动使用,动态管理。不服从调剂安置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服务和福利
01
将“卓越人才计划”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加强支持。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负责人开展“一对一”辅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多岗位培训,培养多功能人才。
02
试用期满,表现特别突出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缺岗空和人员岗位匹配的基础上提出录用意见。被任命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可分别确定为7级人员(正处级)和8级人员(副处级);被任命到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按照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公务员调动条件的,在本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动。
03
医院、科研院所、市属学校引进人才,享受姬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即引进全日制博士生,3年内市财政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0元补助;如果你在3年内买了济宁的第一套商品房,政府会给你10万元的住房补贴,其中包括给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博士生20万元的住房补贴。
04
对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才引进单位可以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每人最多报销交通费不超过1000元。
其他的
1.《人才计划》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实施过程中需要公开的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将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网站上公布(附件5)(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没有人才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的,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号码开放。因自身原因遗漏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就业的,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课。
3.关于县(市、区)所属各企事业单位招聘(引进)人才的信息,请关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市、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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