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社保局 医疗保障局业务经办机构及窗口搬迁通知

感动而知
为进一步推进“一次最多办”改革,提高我县医疗保险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和机构改革调整的实际情况,我局业务经办机构和窗口已完成整体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将原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医保窗口移到政府服务中心二楼。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与春晖路交叉口;
【苍南县社保局 医疗保障局业务经办机构及窗口搬迁通知】2.原办公地址(商业城8号楼社保服务中心二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将停止办理一切业务,迁至政府服务中心二楼;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业务仍在社区受理。
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苍南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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