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房地产乱象 大整顿开始 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出手 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规范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
通知明确,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联合管理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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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要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换句话说,开发商、中介机构、物业和租赁公司都是治理的关键目标,具体时间表已经制定。
可以预见,未来三年,各地配套规则会越来越多,整改力度可能会超出预期。
一个
补救的要点包括:
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建设;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的;未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的;漏、裂、空滚筒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照完整住宅小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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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屋信息;囤积房产,囤积房屋;挪用交易监管资金;采取或协助采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逃避房屋交易税费;违反规定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停车位和储藏室;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在房屋租赁方面,重点整改是不提交开业报告就开始运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提交相关租赁资料的;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审核责任的;扣除房租押金;以暴力和威胁手段强行驱逐房客;违反规定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的;存在“低AG”、“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长租公寓的闪电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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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改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的;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业主运营收入、维修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的;收取超出合同约定或者公共收费项目标准的费用;擅自使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入的;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绝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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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八部门同时发文,那么在采取行动的时候,绝对是多部门联合查处违规行为,让违规者震惊。
【整治房地产乱象 大整顿开始 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出手 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这一次,各部门的分工非常明确:
发展改革部门对违规信息进行协调汇总,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的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土地而建设的土地;
税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偷逃房屋交易税费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违法价格、以不正当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网络信息部门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的虚假房地产信息。
最后还增加了一条: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办法,表扬整改工作有效、成效明显的城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处置不当的城市将被约谈并追究责任。也就是说,它与政治成就联系在一起,这是众所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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