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遭家暴致死新闻 内蒙古女记者遭家暴致死细节曝光 丈夫酗酒后多次殴打妻子红梅
据朱槿的姐姐萨琳娜说,在这一事件之后,朱槿整个州都沉浸在痛苦之中。“一是不相信红梅走了,二是难过,三是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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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朱槿的家人展示了一张朱槿家人的合影。
“这一年,我一直在检讨自己。这是怎么回事?这样的事情似乎不可能发生,就像做梦一样,但它就是发生了。”我夺走了和我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妻子和母亲的生命。我自责,我有罪。”在给父母的信中,朱槿写道。
在看守所里,朱槿穿着统一的棉袄,圆脸,平头,戴着黑框眼镜,显得憔悴而平静。
因为不满老婆红梅在外面社交,手机关机,半夜11点半才回家。朱槿连续两天多次饮酒并殴打妻子,导致他因头部多处钝器外力导致颅内出血而死亡。2017年3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红梅的丈夫朱槿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系故意伤害罪的顶级刑罚。
红梅之死发生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个多月后,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例公开审理宣判的家庭暴力案件,具有标杆意义,引起了司法和社会的关注。红梅家庭律师曹希望通过此案提醒女性防范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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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采访人员的工作照片。
搅拌
杭锦旗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七旗最穷的地方。2017年3月23日,库布齐沙漠和毛乌素沙漠之间的地方已经下了三天雪,特别荒凉。
新驿镇是杭锦旗旗府所在地,朱槿和红梅的家位于新驿镇新驿社区,二楼,一排两户。两户人家之间是一堵一人多高的墙,墙上有玻璃窗。
朱槿,1974年出生,案发前为杭锦旗安监局工作人员。他的妻子洪梅比朱槿小两岁,是杭锦旗广播电视中心的采访人员。2001年,朱槿与红梅结婚。
2016年4月5日,午饭时,红梅告诉朱槿,晚上有一个想搞绿化的人来找她帮忙宣传。那天晚上,红梅没有回家吃饭。
红梅长着一双大老花眼,身高1.73米,体重刚刚超过100磅。红梅的姐姐咏梅和朱槿的姐姐莎丽娜都说她长得漂亮,又高又瘦,什么都好看。
因为工作关系,红梅经常要和领导下乡或者为企业做内容,娱乐性更强。有时候你回家晚了或者不回家,你的儿子那日松总会等,而朱槿总是对此不满。
一审判决显示,朱槿当晚9点开始在家喝酒,多次给红梅打电话却发现关机。晚上11点半左右,朱槿开车出去寻找它。当他到达小区花池附近时,发现红梅正在小区门口从出租车上下来。
判决书显示,朱槿“走到红梅身边,对红梅进行了几次掌掴,导致被害人红梅摔倒在地,随后又对被害人红梅进行了脚踢。之后,被告人朱槿将被害人洪梅扶至车后座。坐在驾驶座上后,他抓住受害者洪梅的头发,用后门玻璃砸受害者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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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朱槿。视频截图
回家后,他们又吵架了。4月6日上午,红梅请假没上班。
下午,朱槿送儿子上学后,继续喝了两瓶白酒。判决书显示,“15时40分左右,被告人朱槿在二楼与被害人红梅发生争吵,再次殴打被害人红梅”。
隔壁邻居只听到砰砰的声音,好像有女人在呻吟,而且每个声音都很长。根据判断,邻居还听到红梅用蒙古语大声说了几句,语速很快,好像在骂人,声音很清晰。
根据判决书,“被告人发现被害人洪梅躺在二楼卧室的床上,口吐白沫后...被告于18: 56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受害者红梅已无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红梅死于头部多处钝性外力所致颅内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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