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遭家暴致死新闻 内蒙古女记者遭家暴致死细节曝光 丈夫酗酒后多次殴打妻子红梅( 四 )
当采访人员问朱槿“是什么矛盾导致了家庭暴力和破裂”时,他回答:“都是家庭琐事”。“你有没有赌过,让红梅替你还外债?”他回答说:“不,不,我挣多少工资?我怎么赌博?”
在给父母的信中,朱槿写道:“我为今天的判决做好了准备,儿子违法了也应该面对,但没想到来得这么突然,得到了这么重的判决。但是我真的希望你不要为我难过,不要为我担心。和红梅的生活相比,我能做什么?我死的时候你是什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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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槿写给拘留所里家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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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红梅父母及2004年出生的儿子那日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朱槿的刑事责任;抚养费、死亡赔偿金合计145万元;第三人朱槿的父亲和母亲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12月20日上午9时,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
2017年3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朱槿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朱槿与被害人洪梅结婚后,因酗酒的恶习,多次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造成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以严惩。朱槿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上,朱槿的辩护律师表示,2016年4月6日,因上诉人喝了差不多两瓶酒,失去了自控能力,严重醉酒失忆,上诉人已无法回忆起事发当天下午的具体情况,且上诉人在定罪前没有主观预谋的意图,故请求二审法院减轻上诉人的刑期。
洪梅父母聘请的律师曹认为,在“慎杀少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下,即使此类家庭暴力案件致人死亡,只要能得到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原谅,积极赔偿,认罪服法良好,法院一般不会作出死刑判决。
但是,曹称法院只主张他醉酒后摔成碎片,没有积极赔偿并寻求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因此对他进行了严惩。此外,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朱槿的父母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因此,具体到本案,重在证据和事实,从法理、事件和法律规定的角度,罪与罚是平衡的。
至于朱槿的“莫莫”,在莎丽娜看来,这一事件后,他的整个状态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一是不相信红梅走了,二是难过,三是麻木。”。
朱槿的姐姐萨琳娜回忆说,在第一次审判中,当朱槿听到儿子那日松起诉他时,她看到哥哥的肩膀在朱槿身后抽搐。
3月28日,距离上诉截止日期还有两天,朱槿决定上诉。下午三点,在鄂尔多斯中院,朱槿的父亲道不清巴图和母亲德列尔玛提交了一份上诉书,朱槿签名并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上诉人认为一审量刑过重,上诉人有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如上诉人无犯罪记录,主观恶性不大,案件系婚姻家庭矛盾所致;一审判决对部分证据认定不严格,判决前媒体过度干预可能对判决产生影响。
判决出来后,朱槿和红梅的儿子那日松问咏梅,什么是死刑和死缓?咏梅告诉那日松:“两年后,你父亲再也出不来了,所以他将在监狱里为你母亲赎罪。从现在开始,你不必害怕,你应该微笑,享受乐趣。”
咏梅说,他希望朱槿永远呆在监狱里,一生都在忍受牢狱之苦。红梅的骨灰已经散了。她会记得那个地方,每年清明节都会带那日松去看她妈妈。
事件发生后,那日松和她的姨妈萨琳娜住了将近八个月。2016年11月中旬,她突然被奶奶带走。现在,我爷爷哈斯布森说那日松的学习成绩有点差,他会每天给他辅导。哈斯布森爷爷今年会保留所有关于朱槿和红梅的报道。当那日松长大后,他将向他展示他父母之间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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