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恋爱期间转账 算不算借款 ▏天津新闻频道

男女双方恋爱期间 , 有的人为了表达爱意 , 可能会有一些转账的往来 , 不过关系破裂了 , 就会因为这些转账闹起纠纷 。男女朋友之间到底该如何正确对待转账往来呢?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河南的肖先生和王女士曾经是恋人关系 , 在恋爱期间 , 肖先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 , 多次向王女士进行转账 , 用于日常消费 , 两个人的恋爱持续了两年多 。后来两人分手了 , 肖先生想让王女士归还自己转给她的钱 , 而王女士则认为这些钱不是借款 , 不需要还 。最终 , 肖先生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 。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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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 , 出于共同的生活、共同表达感情的需要 , 款项的性质不足以认定是借款 。”
如果在恋爱期间转账涉及到借款 , 建议在转账的时候进行备注 , 明确该笔款项是借款 , 或是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协议或借条、欠条 , 并且妥善保管好相关的书面凭证 。
【法官说法:恋爱期间转账 算不算借款 ▏天津新闻频道】来源:天津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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