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系狗绳出车祸 主人被判赔偿39000元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 给人类带来很多欢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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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系狗绳出车祸 主人被判赔偿39000元】但养狗引发的纠纷亦常见于报道 , 如狗咬伤行人引发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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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说的是一起小狗未牵绳引起交通事故的案件 。
蒋女士是上班族 , 上下班通行工具主要是电动自行车 。2021年3月18日19时 , 蒋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下班回家 , 行驶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江北大道时 , 一只没有牵绳的狗突然从对面车道窜出与蒋女士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 导致蒋女士摔倒受伤 , 电动车也有一定程度损坏 。经路人报警 , 交警找到了狗主人 , 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 认定事发时狗主人叶某未对狗栓系牵引 , 造成交通事故 , 蒋女士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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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 , 蒋女士被送医治疗 , 经诊断蒋女士左股骨颈骨折、左膝关节积液 , 住院一个星期 , 共花费手术费、治疗费近13000元 。因该事故 , 蒋女士后续需要使用外固定支具8周 , 并全休3个月 。但狗主人叶某未向蒋女士支付任何费用 , 亦未对蒋女士表示歉意 。无奈 , 蒋女士只能起诉至法院 , 要求狗主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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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审结了该案 。法院认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 , 叶某未对其狗进行栓系牵引导致狗与蒋女士发生碰撞 , 进而导致受伤 , 经交警认定蒋女士无责任 , 对蒋女士的损失 , 应由被告叶某承担全部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叶某赔偿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000元 。
法官提醒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养狗的朋友 , 饲养宠物狗 , 一定要遵守饲养规定 , 犬只外出要栓系牵引 , 不要让其在马路等公众场所乱跑 , 防止意外发生 , 做到文明养犬 , 既是对他人的保护 , 也是对爱犬的保护 。
来源:广西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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