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连元几个孩子 田连元起诉撞死儿子司机及其公司 索赔410万(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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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永义红文化
田连元起诉撞死儿子司机 索赔误工费等410万关闭自动播放相关专辑推荐视频:收起视频 正在播放

新华社沈阳4月4日电74岁的著名评书艺术家田连元近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被判刑。法院认定,闹事者赵小明犯了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事案件结案后,田连元及其家人分别向沈河区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包括赵小明和租车单位在内的四名被告赔偿410万元。
2014年5月28日20时50分左右,36岁的酒驾冀AFD033小型越野大巴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街二环路以南200米处由南向北驶入道路左侧,先后与3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汽车发生拉缸。其中一辆本溪牌照的汽车是由受害者田豫驾驶的,他的父亲田连元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激烈的碰撞导致田豫驾驶的车辆失控,然后与另一辆同方向行驶的车辆相撞。事故导致田豫死亡,田连元和另外两人受伤,五辆汽车受损。其中,田连元头部和脊柱多处受伤。
法院以交通事故罪判处赵小明三年监禁后,他认罪并服刑,没有上诉。
采访人员从沈河区法院获悉,刑事案件结案后,田连元及其家人又向沈河区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被诉四方包括:肇事司机赵小明、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车主张小龙、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春分公司第一营业部。田家索赔总额410万元。
在诉状中,田连元及其家人要求赵小明等四名被告承担医疗费13.6万余元、误工费326万元、伙食费1万余元、营养费1万元、住宿费5000元、交通费5000元、护理费9.5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费60万元。此外,田连元还向法院申请了伤残鉴定,并依法按照鉴定等级分别计算支付了相关赔偿费用。以上费用合计410万元。
【田连元几个孩子 田连元起诉撞死儿子司机及其公司 索赔410万】相关法院官员透露,该案目前正处于伤残鉴定阶段,尚未进入审理阶段。伤残鉴定一旦完成,就可以开庭审理,然后决定民事赔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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