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多项教育领域经营许可简化审批
近日,教育部制定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教育部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涉及“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等事项 。
【教育部:多项教育领域经营许可简化审批】
多项教育领域经营许可简化审批为做好教育部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教育部近日公布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在教育领域更大范围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
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事项中,将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等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比如,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 。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事项中,举办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直接取消审批,不再向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筹设审批,直接申请办理办学许可 。对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审批改为备案,即取消办学许可申请程序,改为备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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