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纳溪区:在基层播撒法治种子

“打竹板、走上台 , 纳溪群众围上来 。司法宣传掰一掰 , 让你心中忒明白......”
乡村要振兴 , 法治必先行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 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 ,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 12月3日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治志愿者走进新乐镇大河村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 打通宪法普及“最后一公里” , 让村民深入了解宪法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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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活动现场(廖胜春 摄)
法治志愿者向村民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知识 , 其中重点向村民们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知识 , 并发放选购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维权知识手册 , 展示近年来纳溪区农业执法成果 。
“今天我们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我想问一下这个乡村振兴促进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帮助?如果我们买到假的种子又怎么维权呢?好 , 我们来给你们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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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答疑(廖胜春 摄)
活动现场 , 乡亲们积极进行咨询 , 志愿者们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 , 逐一进行认真解答 , 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 , 将涉农政策法规进行了深入解析 , 受到了乡亲们的一致点赞 。讲座之后 , 志愿者们与村干部和小组组长建立了法律顾问微信群 , 为大河村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
纳溪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室主任叶莎说:“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 ,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农民的主体地位 , 在建立微信群后 , 方便了农民咨询 , 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 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做到了从根本上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 。”
自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 , 纳溪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 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 , 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 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 。周强是新乐镇大池村的一名返乡创业者 , 2016年回到新乐镇开始枇杷种植 , 也带动周边村民共同管理 , 实现致富增收 。
“在乡村振兴促进法里面 , 明确了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 我作为创业返乡人员 , 一定会积极相应号召 , 给村民提供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 , 培养本土人才 , 在促进农业农村人才建设的队伍中 , 贡献自己的力量 。”返乡创业人员周强说 。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 , 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 , 加深了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有了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刻的理解 。“通过今天的活动 , 我们感到非常高兴 , 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 , 为我们乡村振兴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 让我们村民实实在在的得到了好处 。”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党支部书记刘勇说 。(采访人员 戚原 通讯员 龙婧 梁龙海)
【四川泸州纳溪区:在基层播撒法治种子】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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