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式取消

商品房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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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历时25年的“商品房预售”终于落下帷幕,房地产市场正式迎来“商品房待售”时代!
商品房预售制度,俗称“卖楼花”,最早出现在香港,其初衷是为了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但由于相关立法的不完善,一些开发商为了牟取暴利,故意弄虚作假,利用立法漏洞损害买受人或其他第三人的利益,导致商品房预售纠纷不断,其中常见的问题是标的物瑕疵、不能按期交付或交付。
为有效解决商品房预售制度引发的质量投诉、合同纠纷、延期交房、配套设施未落实、违规销售,甚至开发商收钱跑路等一系列问题,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3月7日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责任制的通知》,提出对商品房预售制度进行改革。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将出售土地上新建的商品房,并执行现有的住房销售制度。
这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投机的。海南省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将有助于抑制投机性房地产投机,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胜惠普法:商品房买卖包括现售商品房和预售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在建商品房提前销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开发建设投资已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
商品房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前将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相关证明文件报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待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现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已通过竣工验收;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条件或者建设进度和交付日期已经确定;
【商品房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式取消】物业管理计划已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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