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已断缴10年,现在又开始缴纳,以前缴纳的还算数吗?

【社保已断缴10年,现在又开始缴纳,以前缴纳的还算数吗?】社保已断缴10年,现在又开始缴纳,以前缴纳的还算数吗?当然要算数 。我们所说的社保,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等五大保险的总称 。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因为跳槽或是其他原因,导致社保断缴这是比较正常的现象,对于短期的断缴这是可以补缴的,但是像你这种断缴10年还是不多的 。只要在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社保的缴费账户都是不能封存的,也是不能随便注销和办理退保的,已经缴纳进去的资金除了统筹账户资金部分以外,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永远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而且还要计算资金利息 。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如果属于单位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部分是计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部分是计入个人账户 。你虽然断缴了10年的,但是你的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还存在 。养老保险的缴费账户是按照本人的身份证号来作为识别号,所以这个账户也是永远存在的 。只要你现在开始补缴,以前的缴费年限和现在缴纳的缴费年限就可以累计计算 。

不过首先查找你10年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在哪个地方缴纳的,如果是属于在你户籍地缴纳的,那么现在继续缴费这是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如果10年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在外省市缴纳的,现在已经回到老家了,现在想重新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年龄男性没有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没有超过40周岁,可以在老家先办理缴费账户缴费以后,再将以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老家;如果男性的年龄超过了50岁,女性超过了40周岁,暂时就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但可以在老家办理临时账户继续缴纳,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再将外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到老家,合并累计办理退休 。

从医疗保险来看,由于断交了10年,医疗保险的时效性已经过了,也就是这时如果生病住院,无法再享受医疗保险基金的报销待遇,但如果医疗个人账户还有钱的,只要办理了社保卡的,里面的钱照样可以继续使用,社保卡里的钱,就是个人账户资金,这个钱永远都是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断缴而注销或是作废 。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和养老保险一样,如果现在需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可以在老家重新办理医疗保险的缴费账户,在实际缴费以后,也可以将原来在外地缴纳的医疗保险转移到老家,转移时只是转移没有使用完的个人账户资金和缴费年限,转移完成以后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

至于失业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等,如果以前缴纳过的,这已经没有转移的必要,如果现在你是在单位就业的,失业保险也是可以转移的,转移的只是缴费年限,如果属于个人缴费,因为不能缴纳失业保险,也没有转移的价值 。最主要的还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只是医疗保险断缴的时间比较长,断缴期间是不能补缴的,重新缴费以后还要有至少六个月以上的观察期才能报销医疗费用 。

综上所述,社保断缴了10年,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依然存在,个人账户也还存在,只要现在继续缴费以后,前后的缴费年限也可以累计计算,但必须要到当地的社保局和医保局办理续交手续才能继续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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