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鞭牛士 8月20日消息 , 近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
该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
《规定》在汽车数据处理上 , 收集个人信息、违反汽车数据者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
在汽车数据处理上 , 《规定》倡导 , 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 , 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 。
【五部门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对于收集个人信息 , 《规定》做了明确指示 , 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 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汽车数据处理者具有增强行车安全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 , 方可收集指纹、声纹、人脸、心律等生物识别特征信息 。
汽车数据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 。《规定》指出 , 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 , 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 , 并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报告相关情况 。
对于违反汽车数据的处理者 , 将受到处罚 。《规定》要求 ,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汽车数据处理者 , 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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