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查明 ST八菱遭处罚

2021年9月2日 , ST八菱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从中可以看到:2021年9月2日 , 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 。
经查明 , 八菱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5月 , 八菱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杨竞忠与王安祥及其关联方达成一揽子交易:八菱科技以现金收购王安祥及其关联方所持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有限公司51%股权 , 同时王安祥受让杨竞忠所持八菱科技10%股份 。弘润天源被收购前存在瑕疵资产4.76亿元 。为解决该问题 , 王安祥先后于2019年10月28日和2020年1月8日向胡祖环借款29,600万元和17,000万元用于置换上述瑕疵资产 。借款时双方约定 , 将借款存为定期存单 , 为胡祖环指定的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 在开出相对应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就相当于王安祥归还了借款 。由于王安祥未能安排资金清偿债务 , 导致存单内的46,600万元存款全部被质权人划走 , 造成上市公司资金重大损失 。
【违法事实查明 ST八菱遭处罚】海南弘天未经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对外担保 , 构成违规担保 。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 , 造成上市公司资源和义务转移 , 构成关联交易 , 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由此可见 , 对于ST八菱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 , 并在2020年5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 , 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 。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 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 广西证监局决定:1.对八菱科技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200万元罚款;2.对王安祥给予警告 , 并处以200万元罚款;3.对顾瑜给予警告 , 并处以200万元罚款;4.对黄生田、黄缘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截至2021年9月2日 , ST八菱收盘价为8.58元 。另从“天眼查APP”了解到 , 公司目前司法风险89条 , 经营风险156条 。接下来 , 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 , 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 , 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

违法事实查明 ST八菱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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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京婷)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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