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内越轨女方不同意离婚怎样办离婚诉讼统辖怎样确认

男方婚内出轨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离婚诉讼管辖怎么确定?来源:大律师网
很多人都知道结婚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只要男女双方登记结婚领个结婚证就拥有了法律婚姻的效力 。但是结婚容易离婚难,有时候有一方出轨了,另一方想离婚的时候出轨的不同意,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那么,男方婚内出轨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离婚诉讼管辖怎么确定?下面就由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男方婚内出轨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男方婚内越轨女方不同意离婚怎样办离婚诉讼统辖怎样确认】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
离婚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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