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竟然还有一个“家”,终究是不是重婚?

丈夫居然还有一个“家” , 究竟是不是重婚?前几日收到了一则信息 , 一位读者向我倾诉了她的苦恼:
【老公竟然还有一个“家”,终究是不是重婚?】自己与老公的婚姻生活不幸福 , 但是为了孩子 , 二人一直未离婚 。但是最近她发现 , 老公不但与别的女人组建了家庭 , 还又生育了一子 。
我们常常提到出轨 , 但是很多人却多重婚罪知之甚少 。
今天 , 就对重婚现象进行细致梳理 。
重婚 , 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 , 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 , 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 , 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 也即一个人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形成重婚 。通常是通过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 , 或者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
2.自己没有配偶 , 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构成重婚 。
认定重婚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 。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 , 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 。
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 , 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 。
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 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 。
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 , 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 。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
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国家 , 法律禁止重婚并不惜动用刑罚手段打击重婚行为 。
此外 , 对于重婚的婚姻关系 , 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也是属于无效的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 意指无效婚姻在被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时即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 发现对方重婚的 , 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 此时有重婚事实的 , 法院一般会因为重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 从而判决离婚 。
另外 , 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有重婚或有婚外同居过错的配偶“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也规定了对重婚的 ,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 , 加重了对犯有重婚和婚外同居过错的人经济惩罚力度 , 切实保障了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 。
如何收集重婚的证据
如何收集重婚的证据是最关键的一步 。收集重婚证据的方法有:
1.发现对方重婚的 , 受害者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 , 但对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一般很难调取 , 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2.另外注意搜集重婚一方遗留的电子证据 。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聊天记录、电话通信记录等 , 重要时建议把这些电子证据通过公证处以“公证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3.跟踪调查 , 通过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 , 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
4.寻找证人证言 , 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
目前 , 由于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存有争议 , 因此 , 事实婚姻的认定在各地区各法院也有不同 , 但法律重婚却是非常确定的 。即只要是已婚者与他人重新登记结婚的 , 则就属于重婚 。
一纸婚约 , 证明了契约的达成;一场仪式 , 见证了婚姻的开始;柴米油盐 , 是婚姻的主旋律;争吵小闹 , 是婚姻的必过坎 。
愿得一人心 , 白首不分离 , 是所有人对婚姻的希冀 。但似乎很难如人意 , 若婚姻已到尽头 , 及时放手 , 就是人生的及时止损 。
不过 , 婚姻中应当忠诚 。出轨 , 毁掉的不仅是个人名誉 , 还会伤害多个人的幸福 。
最后大家还有任何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直接在私信咨询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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