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男方婚内越轨,能否让男方净身出户?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男方婚内出轨,能否让男方净身出户? 一、关键词
离婚纠纷,婚内出轨,财产分割
二、裁判要旨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判决 。
三、案情简介
2003年3月12日,贾先生与张女士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经过夫妻努力,婚后共同购买房屋三套,汽车两辆,经营一家合作社养殖蛋鸡,另贾先生在与张女士夫妻存续期间与案外人李女士生育一子,张女士起诉法院要求贾先生离婚,并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张女士所有,贾先生赔偿精神损害5万元 。
四、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并结合财产实际情况,占有情况及贾先生过错情况,判决贾先生分得夫妻共同财产30%,张女士分得夫妻共同财产70%,并判决贾先生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害1万 。
五、律师点评
洛阳离婚律师团队|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及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过错等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
本案中,贾先生在与张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人生育一子,已经严重违反婚姻忠实义务,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贾先生分得夫妻共同财产30%,并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害1万元符合法律规定 。
律师提示:实践中,很多女性咨询提出男方出轨能否让其净身出户?也有很多女性咨询能否在婚前签订忠诚协议,一旦男方出轨能否净身出户本篇判例主要涉及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财产分割及过错赔偿问题,涉及到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针对性分析,并提前制定解决问题思路及方法,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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