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申述离婚必定判离吗?民法典婚姻家庭法令解读

多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吗?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律解读我是喻明琪律师,本节通过2个案例讲解民法典 1079条规定-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实践中表明:多次起诉离婚并不必然判决离婚,是因为被告举证双方未分居或分居未满一年或感情未破裂 。或是因为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继续分居一年或未能提供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
【屡次申述离婚必定判离吗?民法典婚姻家庭法令解读】案例一【程某与王某1离婚纠纷一审案(2020)鄂0626民初1568号】
原告曾于2020年4月起诉离婚,于2020年底第二次起诉离婚 。
法院认为,原告第一次起诉至本次起诉不满1年,且原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的证据不足,也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情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案例二【袁某1与张某离婚纠纷一审案(2020)苏1084民初4330号】
原告于2017年、2019年曾起诉过两次,于2020年第三次起诉离婚,原告的证据有前两次起诉的判决书和开庭笔录 。
法院认为,原告虽第三次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但仍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支持 。
本期就讲解到这里 。下期讲解 抚养权的判决(一)一个2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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