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顶的验收标准应符合什么标准?

以《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例,吊顶(包括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质板和搁栅为饰面材料的吊顶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标准:
(1)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基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
(2)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龙骨无树皮及虫眼,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和防腐处理,吊杆布置合理、顺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
(3)吊顶罩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阴阳角收边方正,起拱正确 。
(4)纸面石膏板可用沉头螺钉与龙骨固定,钉帽沉人板面,非防锈螺钉的顶帽应做防锈处理,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缝应错开 。
【吊顶的验收标准应符合什么标准?】(5)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槽交接处应接缝严密,压条顺直、宽窄一致 。
(6)吊顶内填充的吸声、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
(7)灯具、电扇等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大于3kg的灯具或电扇以及其他较重的设备,严禁安装在龙骨上,应另设吊挂件与结构连接 。
(8)玻璃吊顶应采用安全玻璃,搭接宽度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
(9)吊顶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颜色一致,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锤印等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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