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官方回应妻子遭猥亵丈夫出手被拘 已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二 )


王飞介绍 , 要构成正当防卫需要五大构成要件 , 一是起因条件 , 即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二是时间条件 , 就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是主观条件 , 就是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四是对象条件 ,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五是限度条件 , 需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据此 , 王飞认为 , 这个案件中当事人打人时猥亵行为显然已实施完毕 , 因此并不构成正当防卫 。
来源:澎湃新闻、北京头条

赔偿19.5万后双方和解 猥亵者被行拘5日
2019年8月30日 , 郑成被博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家里的顶梁柱突然被刑拘 , 让郑新一家焦急万分 , 如果不与邵某和解 , 父亲可能面临刑事立案 。 于是在邵某领导的协商下 , 双方进行了调解 。 一开始邵某方要求郑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共计20万元 , 后在调解下郑成赔偿了19.5万元 , 取得了邵某谅解 , 不再追究郑成的刑事责任 。
博兴县检察院认为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郑成犯罪情节轻微 , 具有自首情节 , 且案发后取得被害人谅解 , 自愿认罪认罚 。 根据法律规定 , 决定对郑成不起诉 。
郑新告诉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 关于赔偿这块 , 邵某并没有给出任何明细以及相关医疗费账单 , 开口就要20万 , ;我们家一是担心我爸面临刑事立案 , 二是担心影响我的前途 , 也就赔了钱 。
事后 , 邵某因为猥亵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 郑新表示 , 这件事令他们一家都很难接受 , 明明是对方猥亵在先 , 父亲却又被刑拘又要赔钱 。
是否系正当防卫存争议 有律师认为打人时猥亵行为已完成不属于正当防卫
前有永州少年踹伤猥亵男子被刑拘 , 郑成的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 有网友认为 , 郑成看到妻子被猥亵后打人 , 属于正当防卫 , 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 而邵某索赔20万涉嫌敲诈 。 但也网友认为 , 此案与永州案不同 , 郑成的行为并不是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 , 也不属于正当防卫 。
对此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也咨询了律师 。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 , 这两个案件在性质上都属于同一种类型 , 就是发现违法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猥亵后进行的处置 。 周浩认为 , 无论是抓捕违法行为人 , 还是受害人被猥亵后对违法行为人扇巴掌、脚踢等行为 , 这两个案件中当事人的处置都是比较适当的 。 虽然郑成在车内、车外两次打了邵某 , 但周浩认为对一个突发性的猥亵行为 , 任何人在处置时都可能会发生车内、车外两个阶段 , 虽然看起来是从车上到车外 , 但实际上是整体性的一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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