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申领失业救济金手续
(1)失业职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凭企业开除的《退工通知单》、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区)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劳动手册 。
(2)失业职工凭身份证、个人印章到户口所在地劳动服务所办理申领救济手续隔月发, 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区)劳动服务所临时补助, 报区失业保险股审批 。 按本市沪劳服失<99>第12号文执行给与一至六个月临时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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