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 , 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
2、约定后 , 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 经过受理审核后 , 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 , 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 , 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六条: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 ,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三)其他必要材料 。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 , 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 , 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 , 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
申请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已经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 , 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 , 并提交不动产权属转移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 。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先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 , 再办理预告登记 。

预告登记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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