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在哪里办,结婚证应该去哪里办理( 三 )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 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 准予登记 。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 当场予以登记, 发给结婚证 。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
结婚证在哪里可以办理 一、结婚证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 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 。
二、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三、民政局周六、周日休息 。
办理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 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 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 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
(二)审查 。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在必要时, 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或进行必要的调查, 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
(三)登记 。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 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 准予登记, 发给结婚证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 应当出份书面说明, 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
扩展资料:
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 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 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 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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