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病医保怎么办理,上海大病医保申请条件( 四 )


2012年8月24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社保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 ,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 。 现就开展社保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
社保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
开展这项工作 , 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

参考资料:



关于上海医保怎么办理 2017年上海医保报销范围最新规定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
医保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
1、诊疗设备类:
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检查治疗费;
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DSA)检查治疗费;
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检查费;
高压氧治疗费(抢救治疗除外);
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费 。
2、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人工器官和医用材料类:
人工晶体材料费;
心脏瓣膜材料费;
冠状动脉疾病诊断与介入治疗使用的导管和腔内支架材料费;
外周血管、神经血管介入治疗材料费 。
上海外来工医保报销范围: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待遇 , 以及各类医保减负待遇 。 但其个人医疗账户仅限门诊 , 属于门诊专用 , 用来支付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 以及至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
新农合报销范围: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 。
【内容说明】
门诊(含急诊)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门诊年累计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5000元以下的补偿支出 。
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住院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费用 , 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的病种项目药品目录的补偿支出 。
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对参合者享受住院统筹补偿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统筹补偿 , 其一次性自负医疗费用仍在家庭年收入50%以上者的补偿支出 。 补偿标准同住院补偿 , 对民政确认的低保户、五保户 , 以及残疾人家庭可提高10-20个百分点 。
不属于上海医保报销范围的有哪些?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