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如何计算,没买社保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二 )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 , 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 。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保险费= 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2、生育保险金 = 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3、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4、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5、生育生活津贴 = 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标准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 , 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 主要包括两项:
1、生育津贴 。
2、生育医疗待遇 。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津贴有以下六点特征: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 , 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 。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 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 , 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 , 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 。 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 。 中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 , 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 , 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 , 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 。 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 , 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 , 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 , 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 , 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 。 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 , 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 。
(5)产假有固定要求 。 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 , 分产前和产后 。 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 。 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 , 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 。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 。 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 。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 , 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 , 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 。 另外 , 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没买社保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参考资料来源:

上海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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