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100万赔偿范围
不论是购买三者险10万还是100万 , 其赔偿范围都是一样的:就是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 , 驾驶受保险车辆时发生意外事故 , 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 , 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 , 交由保险公司赔偿 。
不难发现 , 第三者责任险主要赔偿的是“第三方” , 这一点与交强险有点类似 , 但区别在于交强险出台后 , 三者险不再是强制性保险 , 车主可以自愿购买 。 而交强险对第三者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较少 , 往往三者险用作交强险的补充 。
需要注意的是 , 三者险也有免赔的 , 是按照车主承担的责任程度确定 , 一般承担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对应免赔率为20%、15%、10%、5% 。
举个例子 , 如果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那么保险公司就有20%的免赔率 , 只能赔付80% , 剩余的需要车主自己承担 , 如果车主不想承担这部分费用 , 可以多购买一份不计免赔险 , 赔付就转嫁给保险公司了 。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 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 , 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 , 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
(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 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 , 或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 。 二是合格 , 指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 , 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 。 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 , 保险人才予以赔偿 。 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 , 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 , 驾驶人私自许诺的人开车 , 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开车 , 此类情况发生肇事 ,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2)意外事故:指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 , 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 车辆使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分为:
①道路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 即保险车辆在公路、城市街道、胡同(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发生的意外事故 。 道路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 , 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
②非道路事故:保险车辆在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乡间小道等处发生的意外事故 。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 但对保险车辆在非道路地点发生的非道路事故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 。 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 , 但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保险赔款金额 。 事故双方或保险双方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 , 可提交法院处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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