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断绝父子关系,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


怎么从法律上断绝父子关系 截止到2020年10月, 亲生父子, 无法断绝父子关系, 只能因父子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 拟制父子, 无法断绝父子关系, 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 因此, 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 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 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 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 。 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 。
扩展资料:
收养关系解除后, 养子女和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即终止 。 未成年的养子女, 在收养关系解除后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养子女, 解除收养关系后, 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 须以书面方式取得一致同意后才能恢复 。
虽无书面协议, 但养子女在解除收养关系后已与生父母共同生活,并承担了赡养义务的, 也应认为恢复了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参考资料来源:



如何断绝父子关系? 不可以 。 法律似乎并无明文规定, 但诸如以登报或者其他方式发布所谓“断绝亲生父子关系”的声明, 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 。

首先, 这样的行为有背社会公义和道德 。

其次, 在法律层面, 父与子是两个各自独立主体, 既不牵扯财产关系, 也不牵扯债务关系, 父、子, 各自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 各自拥有处置权、各自对各自的债务负责 。 这其中并没有自然的连带、担保等关系 。

第三, 亲生父子关系属于事实关系, 不能自认解除, 是无法改变的即存关系, 而且一方不履行义务, 并不妨碍对另一方的权利, 也就是说, 儿子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父亲有抚育儿子的义务 。

如果认为对方没能尽到义务, 甚至虐待等, 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解决, 但一般不论判决结果, 双方的义务是不可免除的, 直白点说, 不论父亲如何让对儿子, 当父亲在必要时, 儿子还是须承担起赡养的责任, 反过来也一样 。

也有特殊情况, 比如虐待, 法官有可能会认为双方不适合共同生活, 需要部分改变双方关系现状, 比如分居、或者将父亲、儿子送到社会公益机构暂居等, 但需要一方负担的费用等义务, 还是不能免除的 。

即便双方的行为涉及了犯罪, 一方被收监等法律措施惩处, 理论上, 另一方还是需要去探视的 。

扩展资料

现实中还有一种通过法律定义的父子关系, 比如被拐卖的儿童, 找不到亲生父母, 民政、公安等部门是可以为其找到一个合适的家庭, 并办理收养等手续, 在某些情况下, 如果双方关系破裂, 可以解除关系 。

现行法律也规定,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 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 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 不能达成协议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再比如继父等这样依托其他关系而产生的关系, 某些情况下, 也是可以解除的, 也会随着其他关系的解除而自然解除;但如果双方因长期共同生活, 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事实, 通常不认为会自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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