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村空心化现象较突出!农业农村部谈如何治理?

6月5日上午,农业农村部就乡村治理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有采访人员问:当前在我国一些地区农村的“空心化”现象比较突出,农业农村部在推进农村“空心化”村的乡村治理方面有没有一些举措?在实践中有没有一些成效和一些好的经验?另外,怎么看待当前驻村书记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部分农村空心化现象较突出!农业农村部谈如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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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回应称,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的人口转移到城镇,这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有一些村人口逐步减少,甚至出现了“空心化”的问题,对于“空心化”的乡村治理,确实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难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施策,首先按照国家乡村振兴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从国家层面、从各级政府层面对我们村庄的布局要做一个合理的规划 。国家五年乡村振兴规划中,对村庄布局分成了四类,其中有一类就是逐步消亡的“空心村”,对于这一类的村庄,我们今后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一些社会管理方面要顺应这种形势发展的要求,逐步按照推进人口转移消亡的路径来开展工作 。
张天佐表示,当然这个过程很长,不可能是一日之功,在推进的过程中,“空心村”的管理依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 。从我调研的情况看,各地在实践中也探索出很多好的办法,大体有几类 。
第一,作为一个“空心化”比较严重的村,它的组织建设还是必须要加强的,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包括农村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建设需要继续加强 。既然这个村还有人口居住,还有群体在那个地方生产生活,就需要社会管理 。所以组织体系建设在消亡之前是不能削弱的,还要加强 。
第二,探索网格化的管理方式 。党员、村干部要按照分工分片地联系群众和农户,尽量把每户农民都纳入到一个网格化管理的区域里 。农民有什么诉求,我们基层的组织能够随时掌握;有什么困难,我们可以随时帮着解决;农村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发现和处置 。
第三,对于这一类的“空心村”庄,要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通过行政的办法和经济的激励措施鼓励剩余人口向中心村转移 。在这个过程中,处理好农民的权益,包括集体经济的收益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等,推动有序地转移 。对村庄原有的区域,宜垦则垦、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进行复垦、还绿、还草,把这些区域科学有效地利用起来 。
【部分农村空心化现象较突出!农业农村部谈如何治理?】针对如何看待驻村第一书记的问题,张天佐指出,我做过一些调研,驻村第一书记的制度是非常好的一个制度安排,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密切联系农民群众,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农村与县乡政府的联络沟通 。在实践中我看到很多驻村第一书记进入农村以后,很快融入到农村的氛围中,和当地农民群众打成一片,帮助基层出谋划策,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方面都作出了很多、很有成效的工作 。所以,我认为选派第一书记,特别是向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应该继续坚持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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