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后老人喝醉酒后下公交摔倒死亡事件!最后怎么判?
老人参加聚会,席间饮了酒,离开后下公交时摔倒不治 。家属先是起诉公交公司等,此后又将饭局组织者和酒楼诉至法院 。到底谁该为此担责?近日,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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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16时,吴某乘坐出租车至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下车,之后步行40分钟至广州大桥底公交站点乘坐121路公交车,公交车行至草芳围公交站停站时,吴某下车,下车过程中,吴某先是一脚踩在路缘石上,另一只脚踩到比路缘石低的公交站台台阶时不慎摔倒,致吴某头部撞击到公交站台候车亭的柱子 。
后经路人报警,救护车到现场时,确诊吴某已死亡,死亡原因:急性心肌梗塞?后吴某的死亡医学证明载死亡原因系猝死 。
之后,吴某的家属将广州公交电车公司等诉至法院 。案经两级法院审理,2020年7月,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14万元;广州公交电车公司、广州公交电车第三分公司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2万元 。
家属认为,吴某是退休人员,聚餐时已达70岁高龄,各种慢性疾病缠身、器官机能下降,老年人饮酒醉酒的照顾义务应显著高于其他人群,但夏某及餐饮公司无视老年人饮酒存在高风险的常识,主动组织酒局邀请吴某同饮,不劝阻吴某饮酒的事实已经存在过错 。
其次,饮酒后夏某作为同饮者,具有及时通知饮酒者家属、确认饮酒醉酒状态、及时协助救助、照顾和帮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义务 。
但吴某饮酒后,夏某及餐饮公司未联系家人接送,也未派人护送至家,更未护送至医院,导致吴某独行及死亡,没有尽到照顾义务 。夏某和餐饮公司则认为自己无责 。
一审法院根据申请向公安机关调取了相关录像视频当庭播放 。
夏某称,当时“吴某上公交车是一步跨上去的,可见吴某并非是醉酒状态,并且其上公交车是气宇轩昂” 。他表示,吴某当时并没有喝多,自己不应担责 。
餐饮公司也感到很冤,称吴某“在我方处就餐及离去时,均未受到任何人身损害”,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夏某申请了多名证人出庭 。
证人王某称,和吴某之前是同事关系,“他酒量最少在半斤以上” 。
证人胡某称,当天同桌吃饭的有十几人,其中喝酒的有七八人左右,共喝了两瓶酒 。
多名证人均称,当天并没有斗酒或劝酒,只是象征性的敬酒 。
“饭桌上没有人喝醉,大家一起出去的,都是正常的 。”
证人刘某称,第一次出去没有打到的士,吴某就表示先喝一会儿茶再打的士 。
后来就一起去喝茶,喝茶后是饭店的小伙子帮他打的士离开 。
且证言证实席间并未过度饮酒以及不存在劝酒行为,也表示吴某未喝醉以及已给予适当照看 。
一审驳回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
家属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夏某作为酒席的组织者,应尽到一定的提醒、劝导义务,但该义务应在合理范围内,不能因为只要出现损害结果就要求酒席的组织者承担赔偿责任 。
首先,从吴某醉酒的原因来分析,吴某作为一成年人,理应对过量饮酒的后果有充分认知,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并无证据证实夏某有向吴某灌酒或强行劝酒,故本案中并无充分证据证实系因为夏某的过错,导致吴某过量饮酒 。
其次,从酒席期间吴某的行为来分析,根据一审出庭证人陈述,吴某在就餐期间也未出现明显异常现象,由于个体之间对醉酒的生理反应不一,并无证据证实夏某在酒席结束时已经知晓吴某醉酒,从吴某自行乘坐出租车的行为表现也无法判定吴某已经醉酒,故夏某未将吴某护送回家不存在过错,夏某也无法预见吴某之后的行为,经过观看视频和综合证人等证据,夏某的行为并不存在过错 。
同理,餐饮公司也未安排人员对吴某劝酒或强迫其饮酒,从吴某离开餐饮公司的时间段来分析,餐饮公司也无法预见吴某之后行为,其提供地点供夏某等人聚餐消费,餐饮公司也无过错 。
二审于是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自己喝酒摔倒赖谁?现在不知是怎么了都想额人 。法院有一定的责任助长歪疯 。
支持法院判决!中国古训有:量力而行,人贵有自知之明 。聚餐喝酒人死了,家属有怨气可以谅解,但以此索财则伤老哥们的心 。死者年龄大了,也可能有隐性病,应自已控制自己,人老成精说的就是一生阅历 。
下车自己摔倒还找公交公司赔钱,这个瓷碰的挺好,公交公司还真赔了 。最令人不解的是还要餐饮公司赔钱,这家属也是真敢开牙,幸亏法院主持了公道,要不然遇到这种奇葩的死者家属被告有冤都无处诉 。
我们高中同学42年未见面,经我的努力建了微信群,去掉去逝的十三人还差一人叫吴丽春的同学没联系到 。我们与七十五岁的班任老师聚会了 。且安全问题为重点,毕竟都六十多岁,有的病,一个没参加 。聚会很成功 。全体高兴,且觉得没尽兴 。都来跟我说还要聚,前半月班任也电话我还想聚一聚 。哎一,责任啊!我虽敢于担当,但是毕竟都老了,而且分部在全国各地,还是安全第一吧!
家属明知死者七十有多慢性病也多,就应该做到接送死者去餐馆用餐,然后再接送死者回家,家属没办法做到也应该承担责任 。
公交站场和公交公司又没有过错,法院判赔十几万纯粹就是怕家属闹事,和稀泥!
我对法院判决满意 。大家一块聚餐,说明关系不错才聚餐 。在聚餐期间自己喝点小酒,然后座公交车回家,在下公交车时没站好跌倒头碰到柱子上,人没了,家属就起诉这个起诉那个 。缺钱讹人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方法去讹钱 。
【聚餐后老人喝醉酒后下公交摔倒死亡事件!最后怎么判?】 家属不要良心,都是60一70岁的人饮酒,不是亲人就是朋友,为何把钱看得比情义贵重,死者的家属要去,你会拿1元钱放在死者身上的腰包里面吗?是否死岁家属得了癌症拿去进医院治疗病吗?请记注,情义比金钱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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