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牵引车政策 2020年牵引车新政策

据了解到,关于2021年牵引车政策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在高速上,我们常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货车,不少司机因为工作的需要,每天都在运输一些货品,我国对于货车行业有一些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一直都是行业的风向标,对市场发展、运价变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021年交通运输政策、法规也有一些新的变化,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2021年牵引车政策,大货车2021年最新政策,货车政策调整2021 。

2021年牵引车政策 2020年牵引车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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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 拉绿通跑高速须先预约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将高速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这也就意味着2021年1月1日起,拉绿通必须要安装ETC且提前实现预约,否则将不免高速通行费 。
根据《通知》要求,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
简单来说就是:2021年1月1日开始,必须安装ETC车载装置,且需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才能够享受绿通免费通行政策 。
陕西治超新规:2021年1月1日起闯卡最高罚款3万新的《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逃避治超检验或者扰乱治超检测秩序的,最高可罚款30000元!
1、货物运输车辆改装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进行 。禁止擅自改变货物运输车辆的外廓尺寸和主要承载构件 。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货运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为号牌不全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不得超过标准装载、配载,不得为货物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
2、超限超载检测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流动检测、不停车检测等多种方式 。货运车辆驾驶人扰乱检测秩序或者逃避检测将受到处罚,最高可处罚款3万元 。将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经营者、源头单位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纳入公共信用管理体系 。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
2021年1月1日 北京汽油车国六排放实施此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有关要求的通告》,北京市将在继续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对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PN限值的实施要求进行调整,在北京市生产、进口的国六b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PN11限值实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调整为2021年1月1日 。
2021年4月1日起 逐步限制活猪调运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表示从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并明确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
一、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1、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未备案的不得运猪;已备案的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违规,立即取消备案,绝不姑息 。
2、严厉打击使用未备案车辆运猪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对生猪进行检测,未检出阳性的就近屠宰,检出阳性的就地无害化处理并不给予补助 。
3、定期对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检出阳性的,暂停备案;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备案 。
4、要求生猪调出大县建设洗消中心,建立健全车辆洗消管理制度,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生猪运输车辆标准 。
5、加强对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的管理,督促其依法依规从业 。
据悉,农业农村部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加强运输环节监管 。
二、分区防控:经指定路线“点对点”调运
从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出大区的活猪必须按规定抽检合格后,经指定路线“点对点”调运 。
2021年7月1日起 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六a根据我国排放升级的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公交、邮政、环卫车辆必须要满足国六排放标准 。
为了加快国六进程,相关部门要求: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六a标准 。
2021年7月1日起 广州国三车限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关于对老旧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要分三个阶段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行限行 。
具体限行的车辆类型、时间点和范围包括:
01、自2021年7月1日起
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车通行 。
02、自2022年1月1日起
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行 。
03、自2023年1月1日起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老旧机动车通行 。
注意:《通告》所称老旧机动车是指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本市籍和外市籍机动车 。
2021年7月1日起 天津限制国三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通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表示要对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具体内容看下文 。
具体内容:
1、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进入我市行政区域以内道路通行(除高速公路) 。
2、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以外的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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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四大货车新政强制实施2021年3月1日起取消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自2021年3月1日起,不得再组织开展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 。
这份通知文件意味着明年3月1日以后,拉普货的卡友将取消从业资格证的考试环节,直接在考驾照的阶段对相关项目进行考核,卡友们在拿驾照的同时也会拿到从业资格证书!
▋2021年起严禁24小时禁行,9月底前调整!
近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通知 。
文件中明确标明:
1、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 。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确需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论证,依法发布公告,道路采取分时段禁限行措施的,每天允许配送货车通行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
2、开展专项治理 。2021年6月底前,省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对所有城市的货车禁限行政策进行全面梳理,9月底前,各城市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货车禁限行政策进行评估论证,调整不合理的禁限行政策 。
3、规范设定车辆禁限行标准,鼓励城市根据配送需求适当放宽限行吨位,避免简单按照车辆号牌类型划分通行权 。
换句话说:全城24小时“一刀切”禁行是不被允许的,接下来会对不合理的禁限行政策进行调整!此外,未来可能放宽限行吨位,而不只是按照“蓝牌能进城,黄牌一律不许进”这样的方式 。
▋2021年4月1日起落实货车“三检合一”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 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督促货车“三检合一”落实 。
并公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一级)评定要求 。
通知指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两检合一”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货运车辆“三检合一”落实,认真抓好GB38900标准贯彻执行,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推动实现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评级” 。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组织做好本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确保2021年4月1日前完成本省系统的升级改造 。
▋2021年底前全面消除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运营
日前,为贯彻落实危化运输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又发布了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
《通知》指出,要全面清理道路运输证载明的经营主体与车辆行驶证登记主体不一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挂靠车辆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挂靠车辆清理,确有困难的可延长至2021年1月底前完成;2021年底之前消除挂靠运营现象 。
同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核查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延长至2021年1月底前完成;2021年3月底前消除无证上岗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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