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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被拍“拒不腾房”怎么办?如果房屋的占有人拒不腾房,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占有人支付逾期腾房的占有使用费 。我刚好承办了这样一起真实案件,下面,我就简单介绍一下有关法律知识 。
2012年10月17日,甲乙签订了《营业用房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所有的一间门面共150㎡出租给被告,租赁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租金标准为23216元/月 。
2016年11月29日,A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甲所有的上述门面交付给丙,用于抵偿该院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部分债务 。随后,丙通过该执行裁定书将该门面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 。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甲与乙订的《租赁合同》租期届满,丙和乙并未达成新的租赁合同 。丙自租期届满后便一直要求乙搬离门面,把门面还给自己 。但乙却以要继续在这里经营生意为由拒绝返还,一直无权占有至今 。于是,丙将乙告上法庭,要求乙返还门面并赔偿损失 。
【昆明法拍房网站 遵义法拍房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人民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后,该房屋物权就变动至丙的名下 。这时候,丙作为房屋新的所有权人,当然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如果乙拒不搬离,则丙有权要求乙赔偿逾期腾房的占有使用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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