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再审去最高院申诉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

北京市第一、二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第一、二分院如何对应?【驳回再审去最高院申诉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属于省级单位 。北京市第一、二人民法院属于中级人民法院(地级),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级机关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二分院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关,也是属于地级,即第一、二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第一、二分院为平级机关,其业务按照辖区为北京市第一法院对应第一检察分院,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应第二检察分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