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的标准依据都有哪些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精神赔偿( 二 )


一方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条件: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关系到受害人有无赔偿请求权和加害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 。 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主要采取两种方法 。
一是自由裁量主义,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根据自己的判断去决定受害人所受到的权利侵害是否属于保护范围 。 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采用此种方法 。
二是法定主义,法律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 德国、瑞士等国采用此种方法 。
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也采用了法定主义 。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 虽然该条规定没有明确提及精神损害赔偿,但学说一般将该条中的"赔偿损失"理解为保护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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