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的标准依据都有哪些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精神赔偿( 二 )
一方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条件: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关系到受害人有无赔偿请求权和加害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 。 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主要采取两种方法 。
一是自由裁量主义,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根据自己的判断去决定受害人所受到的权利侵害是否属于保护范围 。 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采用此种方法 。
二是法定主义,法律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 德国、瑞士等国采用此种方法 。
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也采用了法定主义 。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 虽然该条规定没有明确提及精神损害赔偿,但学说一般将该条中的"赔偿损失"理解为保护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含义 。
无相关信息
推荐阅读
- 女人发生关系后,只是一时的情不自禁,不代表爱你爱到骨子里
- 老人就像是航行中的顶塔,是家庭中的定海神针
- 喜欢一个人,即使再矜持内敛的人,都会有些不同以往的反应
- 不懂感恩的人,别帮,不知好歹的人,远离
- 人生的过程中,你要如何来对待这些选择?
- 市场监管所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 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问题
- 司法局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 公关公司的经营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