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和道德秩序生成,情感和道德感秩序区别吗


情感和道德秩序生成,情感和道德感秩序区别吗
【情感和道德秩序生成,情感和道德感秩序区别吗】
或许大家和作者一样有一个疑问, 即情感和感情有区别吗, 怎样区分它们?
本文认为有区别 。
如果细细体会我们会发现如下事实 。
就爱情婚姻来说, 有一些细节人们不注意, 但实际上对情感和感情两个词似乎有所区分 。
如两人离婚, 人们一般说他们感情不和而不会说情感不和 。 “感”情不同步了——往往同一件事情, 一方感觉开心一方感觉不开心甚至愤怒, 但在感情“和”的时候更多是同喜同悲——“发而皆中节” 。
这种情况下, 人们常常会说他们情感出问题了, 当然有时也说感情出问题了, 前一种说法是指他们的爱出问题了——某些原因让他们爱不及对方了或爱不起来了;后一种说法是指他们“感”情不同步了、不和谐了 。
再者, 口语中人们常常提到的是感情, 如说感情稳定、感情好、讲感情等等, 一般不说情感稳定、情感好、讲情感等等 。
在人们的模糊意识中, 感情往往带有“俗”的成分而情感属于“雅”的方面;情感是先在性(因性)的感情是后在性(果性)的;情感是恒常性(固定性)、内在性的, 感情是即时性、外在性的;情感是共同性的, 感情是因人因事因时而异的 。
也就是说, 口语中或通俗情况下情感有特指爱的倾向且是书面语, 感情一词有指喜怒哀乐爱恶欲等地倾向且是口语 。
在严格文化层面地讨论中, 一般使用的情感一词, 其所指反而不严谨, 统指喜怒哀乐爱恶欲等, 并且情感、感情不分 。 或者, 即使有定义区分但对于大众来说也是模糊不清的 。
例如《心理学大辞典》认为:“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 。 “态度体验”我们可以说它是“感”——“感出来的东西”——心理学研究的主要是感情而非情感, 虽然它说的是情感!这一点决定心理学“有道理”是技术性的, 但不能成为“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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