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患者艰难维权多年终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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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旁腺损伤多见于甲状腺癌根治或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多次手术后,术后甲状旁腺减退症,有暂时性和永久性甲旁减两种情况 。 该病会增加患者心血管疾病、肾脏疾病、骨折、白内障和感染的风险,并导致肌肉物理功能下降,严重影响患者生存质量 。 如此严重的损伤,维权之路可想其中的艰难和漫长 。
案情简介
手术失败?出现问题
2014年9月28日,梁某因为发现颈前右侧有无痛性肿物1年左右,入住某县人民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右侧结节性甲状腺肿 。 9月29日,该县人民医院为梁某行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术后梁某出现面部麻痹、四肢麻痹抽搐等低钙症状 。
10月8日,梁某出院 。 之后他便踏上了一条一边治疗一边维权的曲折之途,分别到多家医院治疗,长达六年之久 。
在之后的诊疗中,一家医院对梁某的门诊诊断为:甲状腺术后甲状旁腺减退症 。 其余医院也在对梁某行甲状腺、甲状旁腺激素及甲状腺、甲状旁腺功能检查后,结果显示为梁某甲状腺、甲状旁腺及甲状腺、甲状旁腺激素和功能均低于正常范围 。
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患者艰难维权多年终获赔 【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患者艰难维权多年终获赔】得到多方检查结果后,梁某向该县人民医院反映医疗情况及提出赔偿请求 。 2016年5月6日,该县人民医院与梁某共同委托某市医学会对梁某在该医院治疗引致的医疗损害进行鉴定 。 鉴定意见为:1.县人民医院在对患者梁某的医疗活动中存在医疗过失,医疗过失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构成医疗损害;2.本案属于医疗损害,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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