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卖液化气怎样处罚,农村无证卖液化气怎样处罚


私自经营液化气受什么处罚 有认识人找找人 , 把瓶子要回来 。 没人瓶子不要了 , 你总不会自己主动去上门交罚款吧 。 在搞一批瓶子继续干 。
私自倒卖液化气怎么处罚 按照现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 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 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 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 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 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 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 , 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 , 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非法经营液化气 , 将处理什么处罚? 给你一份案例你看一下可能有启发 , 小心为好;
近日 , 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液化天然气的案件 , 被告人田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缓刑两年 , 并处罚金6万元 。
田某在泰来县经营一家快餐店 , 原是泰来县一家液化气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 2013年5月 , 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变更为陈某 , 田某不再具有经销液化气的资质 , 但由于很多人不知道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已变更 , 所以常常有人问田某店里是否有液化气出售 , 田某觉得这仍是一个挣钱的门道 , 为了牟取不法利益 , 田某在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 从齐齐哈尔、大庆等地非法购进液化气 , 在其经营的快餐店内销售 , 并从中非法获利三万余元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田某违反国家规定 , 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液化气 , 扰乱市场秩序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 但鉴于田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到案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 , 且具有悔罪表现 , 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 遂作出如上判决 。
这个案件给我们起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 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学产品 , 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物理特性而被《危险化学品名录》收录为危险化学品 ,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施许可制度 , 未经许可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 因此液化石油气是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危险化学品 。 同时 ,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 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气的一种 , 也被《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为限制买卖的商品 。 所以液化石油气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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