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报工伤事故,工伤事故申报流程


怎样申报工伤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 , 不申请工伤认定 , 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 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 , 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 , 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 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 , 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 , 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 , 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工伤事故报告怎么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 ,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 ,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 , 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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