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净残值怎么算,年限平均法的计算例题


固定资产净残值怎么算的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 , 计算公式如下:
(1)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 , 计算公式如下:
(1)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3)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
扩展资料
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 由企业自行确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
参考资料来源:




预计净残值率怎么计算? 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 由企业自行确定(不由计算所得)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
根据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
第五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 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 , 不得变更 。
扩展资料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 摊销年限限制如下:
除另有规定者外 ,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
(3)生产经营用的工具、器具、家具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4)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
(5)电子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 。
参考资料来源:

预计净残值是什么?怎么算 不是 。 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 , 采取预估的方法 , 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 , 到固定资产报废时直接回收 。 固定资产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一般在3%~5%之间 。
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去该固定资产已计提的折旧总额的差额;残值是该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收回的价值 。 计算公式为:残值=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 。 而且当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后 , 不得变更 。
扩展资料
计算方法为: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率
1、可以重新计算折旧 , 将多提的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
2、调整本年度多提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红字)
贷:累计折旧(红字)
3、调整以前年度多提的折旧
(1)调整多提折旧
借: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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