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人身自由权包括性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 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 。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 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 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 没有人身自由权, 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

人身自由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 不受非法逮捕、拘禁, 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 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 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

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 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 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 。 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 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 。 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 即为侵权行为 。 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 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 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 。 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 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 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 。
精神自由权, 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 。 在现代社会, 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 观察社会现象, 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 法律应当予以保障 。 因而, 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自主思维的权利, 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 。 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 即为侵权行为 。 对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9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名义, 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 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 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这一司法解释所述情形, 正是以欺诈方法侵害他人意志自由权的行为 。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诈欺是故意以使人陷于错误为目的的行为 。 诈欺的成立, 须诈欺人有虚构事实的行为, 是故意侵害观念纯正的行为 。 因此, 只须有使被诈欺人陷于错误的故意即可 。 胁迫, 就是故意以不当的目的或手段, 预告祸害, 使人心生恐怖的行为 。 诈欺、胁迫行为均系侵害自由权, 其所侵害的正是精神自由权 。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什么? 人身自由权利包括: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 具体体现为人格权, 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 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
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 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 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 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 。 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 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

  1. 【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人身自由权包括性自由】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 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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