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包括哪些,特殊膳食用食品有哪些( 三 )


(3) 餐次的安排:少量多餐, 每天6~7餐, 每餐液体量为200~250ml, 特殊情况按医嘱而定 。
(4) 适量加脂肪:为增加患者膳食中的能量, 病情允许食, 给予少量易消化的脂肪, 如奶油、黄油、花生油、芝麻油等 。
(5) 禁用食物:刺激性食品, 强烈的调味品及易胀气的食物 。
(6) 5种流质膳食
⑴流质膳食:可食米汤、蛋花汤、蒸蛋羹、牛奶、麦乳精、菜汁、果汁、各种肉汤、藕粉、豆浆、豆腐脑等;如需高能量, 多用浓缩食品, 如奶粉、鸡茸汤等, 或作特别流质配制 。 常用于肺炎、高热, 甲状腺切除术后及通常术后均可用 。
⑵清流质膳食:选用不含任何渣及产气的液体食物, 过箩肉汤、过箩牛肉汤及排骨汤、米汤、很薄的藕粉等 。 禁用牛奶、豆浆及过甜的食物 。
⑶浓流质膳食:常用吸管吸吮, 以无渣较稠的食物为宜 。 鸡蛋薄面糊、较稠的藕粉、奶粉冲麦乳精、牛奶、可口牛奶等均可食 。
⑷冷流质膳食:可用冰淇淋、冷牛奶、冰砖、冷米汤、冷藕粉等 。
⑸不胀气流质膳食:即忌甜流质, 除忌蔗糖、牛奶、豆浆等产气食品之外, 其余同流质膳食 。

二、 半流质膳食
半流质膳食是介于软食与流质膳食之间, 外观呈半流体状态, 比软食更易消化, 是限量、多餐次进食形式, 也称为半流质或半流 。
1.适用范围 多用于发热较高、身体软弱、口腔疾病、耳鼻喉手术后、咀嚼和吞咽困难者, 消化系统疾病如腹泻、消化不良等均可用 。
2.膳食原则
⑴能量需要量:全天总能量为1500~1800kcal, 能量过高对刚做过手术、软弱高热的患者不易接受;蛋白质应按正常量供给;各种维生素及矿物质应注意补充 。
⑵食物要求:食物必须呈半流体状态, 使之易于咀嚼和吞咽, 易消化吸收 。
⑶餐次安排:少量多餐, 每隔2~3小时进1次餐, 每天5~6餐 。 主食定量, 全天不超过300g 。 注意品种多样化, 以增进食欲 。
⑷主食选择:可是大米粥、小米粥、面条、面片、馄饨、面包、烤面包片、蛋糕、饼干、苏打饼干、小包子、小花卷、藕粉等 。
⑸副食选择:肉类选瘦嫩猪肉剁成肉泥、汆小丸子、小蛋饺等, 瘦肉可先煮烂再切碎 。 鸡肉可以制成鸡丝、鸡泥、虾仁、软烧鱼块、汆鱼丸、碎肝片等均可;蛋类除油煎炸之外, 其他如蒸蛋羹、酱蛋、卧蛋、炒鸡蛋、蛋花、咸蛋、松花蛋等均可食;乳类及制品, 如乳酪、牛奶、奶油、黄油、杏仁豆腐及蛋糕等均可食;豆类宜制成豆浆、豆腐脑、豆腐、豆腐干等食用;水果及蔬菜须制成果子冻、鲜果汁、菜汁等, 还可食用少量的碎嫩菜叶;点心可食用牛奶水泡蛋、豆浆蛋糕、芝麻糊、布丁蛋糕、藕粉、蛋花汤等 。
禁用食物:豆类、毛豆、大块蔬菜、大量肉类、蒸饺、油炸食品(熏鱼、炸丸子)等均不可食 。 蒸米饭、烙饼等较硬而不易消化的食物, 刺激性调味品等均不宜食 。
三、 软食
软食是比普食易消化的膳食, 是半流质过渡到普食, 或是从普食到半流质的中间膳食 。 因此, 食物必须注意改进烹调方法, 使之少纤维, 便于咀嚼, 易于消化 。
1.适用范围 适用于轻度发热、消化不良、咀嚼不便的拔牙患者, 老人及3~4岁小儿, 痢疾、急性肠炎等恢复期的患者, 肛门、结肠及直肠术后的患者 。
2.膳食原则
⑴ 食物要求:应供给细软、易咀嚼及易消化的食物, 含有植物纤维及动物肌纤维食物, 须切碎煮烂 。
⑵ 为平衡膳食:总能量宜2200~2400 kcal 。 蛋白质及脂肪按正确需要供给, 主食不限量, 每天4餐, 除主食3餐外, 另加1餐牛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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