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包括哪些,人身权是对世权


什么是人身权?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 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 荣誉权 。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
扩展资料:
人既具有自然属性 , 也具有社会属性 。 换言之 , 人的生存分为自然生存和社会生存两方面 , 人身权制度既包含有保护人自然生存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内容 , 也包含有保护人社会生存的名誉权、信用权等内容 。
在民法意义上 , 民事主体之所以成为完整的民事主体 , 是因为具备了各种人身权 。 法律对人身权的保护“确保我们能够充分享受自我” 。 失去人身权保护的各种利益 , 民事主体的地位就会受到威胁 。
每个人都被当作了人看待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巨大成果 。 人本身被看做了目的 , 而不再是客体和手段 。 这一进步促进了民法人身权制度的发展 , 而民法人身权制度为这种进步提供了保障 , 并且仍在不断促进这种进步 。
法律规定人身权制度 , 一方面为人身权提供具体的保护 , 防止他人对权利人的侵犯;另一方面也着力于提倡对人身权的尊重、对人本身的尊重 , 这种尊重既有源于他人的 , 更有源于权利人自身的 。
参考资料来源: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 。 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 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 人身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 , 有不受非法拘禁 , 逮捕 , 搜查和侵害的人身自由 , 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和前提 , 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码权利 , 
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 , 具体体现为人格权 , 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 , 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 , 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 , 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 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 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 。 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 , 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
法条如:
1、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
任何公民 , 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 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不受逮捕 。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
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 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 ”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 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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