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费有哪些规定


有关遗孀补助的规定?四、工作人员死亡后 , 其配偶有固定收入的 , 每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内的 , 死者单位可按上述标准发给其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死者配偶每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上的 , 其超过部分的50%作为其他遗属生活费 , 达不到上述规定标准的 , 由死者单位发给差额部分 。
五、确定死者配偶的固定收入 , 凡是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的遗属 , 仍按黑人联字[1983]18号文件规定执行 。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的遗属 , 执行职级工资制的 , 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地林区工资补助;执行职等工资制的 , 包括职务工资、津贴(活的部分)和教护龄津贴、地林区工资补助;技术工人包括技术等级工资、岗位津贴、奖金、技术补贴和地林区工资补贴;普通工人包括岗位工资、奖金和地林区工资补贴;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其标准工资和地林区工资补贴计算为基数 。
六、享受遗属补助范围、对象仍按黑人联字[1993]18号文件执行 , 并以同在一个户口为准 。
七、丧葬补助费由每人800元调整为1200元 。
八、本通知从1998年5月1日起执行 。 其它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
事业单位遗属补助按什么标准?只要符合条件 , 手续齐全 , 办理遗属补助并不难 , 持各种有效证件 , 到当地社保中心就可以办理 。
但你这种情况基本上是不符合相关条件的 , 否则的话在你老伴离休的时候 , 相关手续你老伴单位都会给你办得妥妥当当 , 根本不需要本人操心 。
因为符合条件的话别说是抗日时期参加革命的 , 就算是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离退休干部都是由国家负责 , 否则那一代人根本没有积蓄 , 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
什么是遗属费即遗属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 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 , 遗属生活有困难的 , 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 。
补助费的多少 , 根据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其生活困难的程度来确定 。 对因工死亡的 , 补助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一些 , 但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
补偿项目: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 ,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 , 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 2008年9月1日起 , 厅级及以上人员为4000元 , 其他人员为3500元 。 丧葬费包干使用 , 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 , 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 ,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 , 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 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 , 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
扩展资料:
支付渠道:
1、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 , 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 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
2、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 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条件范围: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 , 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 , 系依靠死者供养 。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 , 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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