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工地上受伤找哪个部门投诉快


在工地受伤公司不管, 应该找什么部门处理当地劳动部门 。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 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工伤等级, 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4、患职业病的 。
5、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6、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 亦可认定为工伤 。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扩展资料:
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 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 。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 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参考资料来源:

在工地上班受伤了, 老板不管了, 该找那个部门在工地上班受伤, 老板不管的话, 应该找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 。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
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
伤复发的 。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
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
待遇 。
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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