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满多久为失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可以失效一般是到期后两年 , 这两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 , 担保实效;一般都会主张 , 主张后转为诉讼时效
贷款担保有有效期吗?还是直到还清为止?担保怎样会失效合同中有约定的 , 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 没有约定的 , 有的是2年 。 有的是6个月 , 具体参考以下法律规定:
关于担保期限 , 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 , 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 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 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 视为没有约定 ,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 , 视为约定不明 ,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 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 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 , 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 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 , 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一般担保有效期是多久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 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 , 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 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 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 , 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担保时效什么时候过期担保人没有法律期限,除非是担保的这笔钱都还完了,接下去没有去担保了,那期限也到期了
担保期限什么时候失效?看具体情形 , 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 这是依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
一般保证 , 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 , 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
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 。 在一般保证情况下 ,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 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 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 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 , 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 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 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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