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居住证过期了怎么补办( 二 )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满足注销条件的对象及情形如下:
(一)注销居住登记的对象:
1、主动申报注销的对象:
本人
用人单位
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
出租屋主或代理人
2、在工作中发现的对象:
工作巡查走访中发现流动人口离开的
在系统核查中发现办理居住地常住户口登记的
常住户口被注销的
到其他地市申报居住登记
经举报或工作中发现虚假登记信息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注销居住证对象:
居住登记被注销的
申请注销居住证的
骗领居住证的
换领、补领居住证的,注销原居住证
(三)主动申报注销的,需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因离开居住地市申报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的
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流动人口已离开的
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盖有公章的离开注销证明原件
3、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申报流动人口已离开的
北京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过期就是无效证件,可以续签 。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
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当事人持有的居住证到期,不需要重新办理,可持身份证,居住证,到核发居住证户籍派出所申请签注,就可以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
扩展资料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
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
【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居住证过期了怎么补办】参考资料来源:

居住证过期多久不能再续1、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分局签注 。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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