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禁用药物
水产养殖禁用渔药见表10-1 。
表10-1禁用渔药
表10-1禁用渔药(续)-1
敌百虫,有的国家已将其列为禁用药物,也有的国家可以使用,如日本对鲤鱼、鲫鱼和鳗鱼可使用敌百虫,休药期为5天 。我国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中没有将其列为使用药物,也没有列为禁用药物 。因此,在没有可替代药物时,也可使用敌百虫,休药期为5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禁用渔药:地虫硫磷、六六六、林丹、毒杀芬、滴滴涕D D T 、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呋喃丹、杀虫脒、双甲脒、氟氯氰菊酯、五氯酚钠、孔雀石绿、锥虫胂胺、酒石酸锑钾、磺胺噻唑、磺胺脒、呋喃西林、呋喃那斯、呋喃唑酮、氯霉素(包括其盐、酯及制剂)、红霉素、杆菌肽锌、泰乐菌素、环丙沙星、阿伏帕星、喹乙醇、速达肥、己烯雌酚(包括雌二醇等其他类似合成等雌性激素)、甲基睾丸酮(包括丙酸睾丸素、去氢甲睾酮以及同化物等雄性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