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几岁上学


2006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 ,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 , 可以推迟到7周岁” 。
【国家规定几岁上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 ,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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