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混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混同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财产混同在《婚姻法》上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 , 但是根据其他的法律可知离婚家庭财产混同就是指家庭共同财产 , 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是需得到共有人的认可 , 否则需提供证据证明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 夫妻共有财产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 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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